根据《经济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,为明确甲、乙方权利义务,经双方协商,一致同意,签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信守。 一、 甲方将所需翻译人才要求提供给乙方,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择优提供翻译人才。 二、 甲乙双方确定相关事项后,签订猎头服务合同。 三、 乙方提供备选人才的简历供甲方挑选。 五、 甲方面试完毕,与翻译人才签订合同后支付乙方全额猎头费。 六、 付款方式: a)客户可以选择转帐方式付款。 b)乙方在提供翻译人员联系方式前,甲方应先预付总金额的30%定金给乙方,即600USD(4000RMB)(大写:肆仟元整 ) c) 甲方面试完毕,与翻译人才签订合同后,应于当天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,余款为1400USD(以2000USD月薪为准)。 对公银行: 公司名称:深圳市沟通翻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: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中心城支行 银行账号:1100 5014 7368 01 七、 因面试等产生的翻译人才交通费、食宿费、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。 八、 译员服务时间共二年。 九、 计费标准:2000USD/月。 十、 本次预定翻译时间结束后,甲方还需乙方提供翻译服务,则此合同内所包含的条款继续有效。 十一、 1、乙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,应及时告知甲方,并协商解决。 2、合同生效后,如乙方提供的人才未达到甲方要求,甲方有权要求更换,直至甲方满意为止;如乙方提供的人才未达到甲方要求,且甲方不需乙方再另更换翻译,则乙方应退一半定金给甲方(若甲方因月薪问题而无法与翻译达成合作,则乙方不需退一半定金给甲方)。 十二、1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;在合同期内非乙方译员翻译水平问题,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翻译。 2、此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(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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